依114學年度行事曆,擬訂以下申請作業時程,惠請各學院、
本學期(1142)學位考試採「實體」方式進行,
一、本學期(1142)學位考試申請期間為115/03/
二、【重要提醒】
學位考試前:
(一)研究生於學位考試前依各學系(班)之規定完成論文計畫審查
(二)學位考試之論文初稿需經論文比對系統比對,並檢附比對報告
(三)學位論文依規定以公開為原則,惟論文內容涉及機密、
學位考試後:
(一)論文完稿後需再經論文比對系統比對,並檢附比對報告書供指
(二)各院、
(三)研究生應填具學位論文修改完成同意頁(書)。
修正成績遞送單:學位考試成績送教務處登錄時,如有修正論文題目
三、碩士學位考試申請作業程序以批次作業方式辦理。說明如下:
(一)每週一下班前,以學院、
(二)註冊課務組審核暨設定【學位考試口試委員審查費】。
(三)次週一下班前,審核完畢後轉呈各學院製作聘函逕送各學系(
(四)自申請表送至註冊課務組起算第二週(約10個工作天)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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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學位考試口試費核銷:檢附以下文件予會計室核銷。 A.學位考試申請表-影印本 B.領款收據 |
(五)學位考試成績登錄後,連同【學位考試申請表正本】
(六)學位考試成績遞送單送註冊課務組登錄審核完成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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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學位考試指導費核銷:檢附以下文件予會計室核銷。 A.學位考試成績遞送單-影印本 B.學位考試申請表-影印本 C.會計憑單(造冊) |
四、【注意】請勿任意紙本修改口試委員及口試時間,口試時間將影
如需更換口委名單或學位考試日期方式如下:
1.請紙本修改日期及口委於學位考試申請表上,並修改人核章(
2.送至註冊課務組修改(系統異動)。
3.完成後,將學位考試申請表送回申請單位,系所重新列印領款收
相關問題請參照附件,亦或是逕洽註冊課務組各學系承辦人,謝謝。
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