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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劃審查/學位口試 流程說明

計劃審查申請步驟及應繳資料如下:

申請步驟

1.與指導教授確認計劃審查日期及另一位審查委員(校內教師)。

2.透過line群組、mail,或電話03-3412500分機4002,向院辦確認計劃審查當天的教室位置。

3.舉行計劃審查日之前2周,填寫公管碩專班計劃審查申請書(word檔),以電子郵件e-mail至人社院電子信箱:hass@gapps.knu.edu.tw

4.舉行計劃審查當日前30分鐘,請同學先至院辦領取審查評分表,完畢後將評分表送交院辦存查,始完成計劃審查程序。

5.審查完成當日起3個月後,依學校行事曆公告,進行下一階段之學位口試申請。

應繳資料:

1.計劃審查申請表*1份(自備)

2.指導教授同意書*1份(自備)

3.計劃審查評分表*2份(院辦準備)

01計劃審查申請表 word odt
02指導教授同意書 word odt
03指導教授變更申請書 word odt
04指導教授選任書 word odt
05論文展延申請書 word odt
06公務人員認證學習申請表 word odt
07 各類證明費用申請一覽表 pdf

 


 

學位考試(口試) 申請步驟及應繳資料如下:

申請步驟: 口試前

1.申請中文歷年成績表(不用排名),為節省時間可先致電03-3412500#1318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,再至行政大樓小額繳費機繳款,持收據至註冊組領成績單。

2.確定三位口試委員名單/確認口試日期及時間/電詢院辦當天教室位置。

3.至教務系統è帳號+密碼è碩博士學位è學位考試作業è申請學位考試,輸入資料(依下圖所示),若系統無法帶出口委資料,則需將擬聘口試委員申請單  (Excel電子檔)寄給口委填寫後再以電子郵件e-mail至人社院電子信箱:hass@gapps.knu.edu.tw​​​​​​​ ,待學校建檔後,教務系統即可帶出3位口委資料è列印è送指導教授簽名è申請書送院辦。

4.口試委員聘函è口試前2周mail至hass@gapps.knu.edu.tw​​​​​​​ 或03-2705218(FAX)至院辦製作,待送交口試申請資料時領取。

5.教務系統申請頁面

範例

應繳資料:口試前2周送交院辦

1.擬聘口試委員申請表(Excel電子檔)(委員無資料者,才需填寫)

2.口試委員聘函申請書*1份(自備)

3.論文口試本(雙面印製,簡易裝訂,口試當天會歸還)*1份(自備)

4.學位考試申請表(指導教授已簽名)*1份(教務系統)(自備)

5.歷年成績單正本*1份(自備) 

6.快刀口試比對報告書(自備) 

08 擬聘口試委員申請表 Excel
09 口試委員聘函申請書 word odt
10學位考試申請及撤銷補充說明 pdf
11開南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 pdf

 


 

申請步驟: 口試當天

1.自備審定書一份 (審定書中英文論文題目不能手寫或修改,故請將該表存放USB帶著,以防臨時更改內容要立馬更正列印,請3位教授簽名)

2.口試前30分鐘先至院辦領取評分資料及口試委員費用,結束後繳回。

3.口試完畢後,碩博士論文加值系統將寄發一組帳密至同學信箱(同學當初入學所留的e-mail),當論文修改經教授確認後,同學則依國圖帳密進入系統,依指令完成資料上傳,列印國圖授權書共2張+論文平裝3本單面交圖書館,1本雙面交院辦 (封面皆為淡藍色,封面及側邊如下圖示),共4本需膠裝。

4.審定書自存,印製論文本時,置於封面後第一頁。

應繳資料:

1. 審定書*1份(自備)

2. 成績遞送單*1份(院辦)

3. 評分表*3(院辦)

4. 口試費*3份(院辦)

12論文通過審定書 word odt
13學位論文口試評分表 word odt

 


 

申請步驟: 口試後

1.論文完稿前填具「開南大學學位論文公開申請書」,經指導教授簽名後交由院辦存查。

2.論文完稿再經論文比對系統,「比對報告書」送指導教授及院辦確認,並填具「學位論文修改完成同意頁」,共二項交由院辦存查。

論文本:封面+書背+防水膠膜,可至本校至誠樓地下室 影印室(往餐廳的方向右側)

營業時間:平日 9AM~7PM 論文 word轉 pdf 檔存到 USB

應繳資料:

1. 開南大學學位論文公開申請書*1份(自備)

2. 比對報告書*1份(自備)

3. 學位論文修改完成同意頁*1份(自備)

14開南大學學位論文格式規範 word odt
15開南大學學位論文公開申請書 word odt
16開南大學學位論文修改完成同意頁 word odt

 

     


離校手續

1.教務系統確認英文姓名同護照姓名

2.填寫畢業生流向問卷調查 (至本院網頁è相關連結è畢業生流向問卷調查 (帳號及密碼如下圖所示)

3.進系統查詢離校審核結果,電話至各科室確認完成手續(如下圖示)

4.學生證先至註冊組註銷,再將註銷之學生證交由院辦或註冊組,依規定時程領取畢業證書。

範例

電話至各科室確認離校審核結果 (範例)

範例​​​​​​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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