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教務處】1091學期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於109/09/28(一)~12/25(五)止

本(1091)學期的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期間為109/09/28(一)~109/12/25(五)

一、申請學位考試,請於口試時間前三週提出申請,學術倫理課程/學位論文相關申請作業請詳閱本院網址:https://stt.knu.edu.tw/p/412-1029-1949.php?Lang=zh-tw

二、如已申請完成者,欲更換口委或更改口試時間,請務必於口試前三天告知院助理,更改口試委員或時間。不可於學位口試當天提出申請。

三、學位考試成績、撤銷學位考試均須於110/01/29(五)前送繳/撤件完成。

四、109學年第1學期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請至教務資訊系統http://portal.knu.edu.tw/KNUE/index.aspx申請。

瀏覽數: